參考消息網7月17日報道 中國官方16日發佈《中央和國家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方案》和《關於全面推進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備受關註的中國公車改革全面開啟。港媒稱,方案要點包括取消副部級以下領導幹部用車和取消一般公務用車,普通公務出行社會化,適度發放公務補貼。
  香港《商報》網站7月17日引述中國體制改革研究會會長宋曉梧的話稱,此次公車改革劃定明確的改革目標和時間要求,一方面表明,隨著私人轎車日益普及以及出租車市場的發展,公車改革條件已經相對成熟;另一方面,中央立志啃下這塊改革“硬骨頭”的決心也可見一斑。
  按職級給交通補貼
  報道稱,公車一般包括領導幹部用車、一般公務用車、執勤執法專業用車(如警車等)。公車取消後,普通公務出行方式由公務人員自行選擇,實行社會化提供,並適度補貼交通費用。
  對取消的公務用車,將委托中介機構進行資產評估,採取公開拍賣等方式進行公開處置,處置結果向社會公開。同時,對因取消公車失去工作崗位的司勤人員,做好安置工作,努力促進其繼續就業。
  此次公車改革影響的人群有:中央和國家機關在編司局級以下官員,地方地廳級及以下工作人員以及司勤人員。
  方案劃定了高壓線
  報道稱,對執行過程中可能出現的“貓膩”,方案已明確劃定了“高壓線”:將公務用車配備和運行維護費用、交通補貼發放、車輛處置情況等納入審計監督及政務公開範圍;紀檢監察機關要強化監督監察,及時受理民眾舉報,並對違反公車改革和管理的行為予以嚴肅查處。
  中國國家行政學院公共行政教研室主任竹立家表示,此次公車改革之後,公車消費有望減少30%到50%,行政成本將降低。
  改革補貼標準
  據悉,司局級每人每月1300元,處級每人每月800元,科級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各單位可根據實際情況,從公務交通補貼中划出一定比例作為單位統籌部分,集中用於解決不同崗位之間公務出行不均衡等問題,比例原則上不超過補貼總額的10%。
  地方公務交通補貼標準不得高於中央和國家機關補貼標準的130%,邊疆民族地區和其他邊遠地區標準不得高於中央和國家機關補貼標準的150%。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之間補貼標準差距不宜過大,同一省(自治區、直轄市)內不同地區補貼標準差距不得超過20%,同一市(地、州、盟)實行統一的補貼標準。
  改革時間表出爐
  據悉,該方案及意見的總體目標是力爭在2014年年底前基本完成中央和國家機關及其所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公務用車制度改革,2015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地方黨政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用2至3年時間全面完成公務用車制度改革。
(原標題:副部級以下官員公車被取消 公車消費有望減半)
(編輯:SN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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