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報訊 □本報記者陳珂
  昨日,武漢住房公積金中心下發通知,將公積金貸款(以下簡稱公貸)購買第二套房最低首付標準從6成降為3成,將公貸和銀行對二套房最低首付比例調成一致,降低購房門檻。但武漢維持公貸對二套房的認定標準不變,及繼續維持公貸最高貸4成的規定。也就是說,現在使用公積金購二套房可以使用“組合貸”模式,即首付三成後,可公貸四成再商貸三成。
  即便如此,由於公貸利率低,市民購買二套房的門檻及購房成本仍將大幅降低。以一套總價100萬房產、貸款20年為例,利用最新政策做組合貸,比用純商貸,支付的總利息要少10.8萬。
  公貸對二套房認定標準不變
  根據武漢公積金中心的通知,即日起,第二套房公貸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調整為房屋總價的30%,不再硬性要求達到房屋總價的60%。公積金中心同時表示,公貸對房屋套數的認定、貸款額度計算,仍按原政策規定執行,其中二套房貸款最高比例,不得超過房屋總價的40%。
  從今年1月1日起,武漢住房公積金中心對二套房的認定,調整為“認房認公貸”。也就是說,公積金繳存家庭,在武漢有一套房產,或者曾使用過公貸購房(即便這套房產已出售),再申請公貸購房,都按二套房認定。首套房,只針對名下沒有房產,且沒有公貸記錄的繳存家庭。第三套及以上房產不能通過公積金貸款。目前,上述認定標準都沒有發生變化。
  值得註意的是,雖然二套房公貸上限為房屋總價的4成,但對於有過公貸記錄的家庭,第二次申請公貸的上限還有另一個“緊箍咒”,即不能高於60萬元減去首次公貸金額的差額。同時,對於申請二套房公貸的家庭,已有房產面積,必須在140平方米以下,或者此前公貸結清,才有資格再次申請。
  組合貸方式減輕購房壓力
  雖然二套房申請公貸的首付最低比例從6成調整為3成,但由於公貸上限為總房價的4成,那剩餘的3成房款怎麼辦?按武漢公積金中心的最新通知,市民利用公貸購買第二套房,只能採取組合貸款,用銀行商貸填上餘下的3成房款。
  雖然必須採取組合貸款方式,而且公貸對二套房貸款,利率須上浮10%,但由於公貸基準利率只有4.5%,上浮後仍遠低於商貸基準利率的6.55%,相比使用純商貸,組合貸的購房成本仍大幅降低。
  以購買一套100萬房產、貸款20年期計算,若首付3成,另外70萬房款全部用商貸,則總利息支出為55.7萬元左右。但如果首付3成,剩餘40萬靠公貸、30萬走商貸,則總利息支出為44.9萬元,兩者利差達到10.8萬元。
  對符合條件者應貸盡貸
  此次武漢公積金貸款政策調整,只是將二套房首付調低,卻沒有和銀行一樣,調整二套房的認定標準(只認貸不認房),這意味著公貸對二套房,仍然比商貸嚴格。
  由於公貸利率比商貸7折還低,市場普遍期望公貸能更為放鬆,但公貸之所以依然嚴格,很大程度上源於流動性較為緊張。近2年,由於房地產市場火爆,公積金使用量較大,再加上種種原因,一些大型企業公積金繳存金額出現下降。以2013年為例,武漢全年新增繳納公積金和還貸總額總計232億元,而在使用方面,新增提取和貸款卻高達302億元,已經出現“用”大於“收”的局面。這種現象不僅在武漢出現,在廣州,由於公積金餘額告急,當地近期出新政只允許貸一次公貸,國內部分城市還出現輪候,甚至搖號貸款等方式。
  對此,武漢住房公積金中心負責人多次強調,對於符合貸款條件的客戶,必須做到“應貸盡貸”,滿足職工正常的公積金使用需要。
  公積金貸款購二套房小貼士
  ●公積金貸款對二套房認定是“既認房又認貸”,在武漢有一套房產,或者曾使用過公貸購房(即便這套房產已出售),再申請公貸購房,都按二套房認定
  ●公積金貸款基準利率為4.5%,購二套房使用公積金貸款,利率須上浮10%●公積金貸款最高限額為60萬
  (原標題:二套房可公貸四成商貸三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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