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長假當中,反腐的新聞依票貼舊搶眼。中紀委日前表態,要強化權力制衡,適當分解主要領導幹部權力,減少主要領導幹部對具體事務的插手干預,探索推廣主要領導幹部不直接分管具體事務的制度。
  中紀委的這個表態說得通俗些,就是要對“一把手”限權分台北港式飲茶權。“一把手”不直管具體事務(尤其是人財物),此前有些地方曾嘗試過。前不久,國家海洋局和安徽省亦提出,“一把手”將不再直接分管人財物。國家部委和省級地方政府先後發聲,信號意義明顯。
  在貪腐隊伍中,“一把手”可謂是腐敗高危群體,這個群體的腐敗案件高發成為一種現象,備受重視。遺憾的是,現行體制在針對“一把手”的監督治理方面存在局限:一方面既有的管理體制賦予作為“一西服把手”的領導人和決策者以巨大而集中的權力,另一方面又偏重於把權力約束的有效性建立在領導者個人品行而不是制度限制的基礎上。中紀委這次提出適當分解主要領導幹部權力,就是要在制度約束上做文章。
  不得不承認,目前的“籠子”沒能有效地“關”住權力。尤其是各黨政部門的“一把手”,更是缺少有效的監督。在一些地方,黨政“一把手”獨攬大權,“一手遮天”及“一言堂代償”的現象絕不鮮見。在這些“一把手”那裡,黨內、政府系統的種種紅頭文件與規定,只是紙上的規矩,只是形式而已,卻沒有實質的約束力。
  為什麼會這樣?究其原因,是因為人治文化與法治精神存在衝突,“官本位”仍然很有市場。每每遇到具體的現實問題,人治傳統在與法ssd固態硬碟比較治精神的衝撞中,有時候前者還有可能占據上風。極端的時候,某些地方“一把手”頗有“土皇帝”之風。與此同時,制度對“一把手”的約束力還不足,各種監督力量均很難真正監督到位。
  只要存在監督缺位的縫隙,就可能轉化為腐敗的土壤。某些“一把手”實際缺少有效監督的狀況,也在提醒針對這個群體要有相應的措施。反腐光喊喊不行,還要有可操作的實際動作。對“一把手”的權力重新配置,剝離出一部分,應是能產生一定效果的辦法,且不影響“一把手”的權威。
  “買官賣官”、“一支筆”背後的亂象等不時地發生,折射的是“一把手”監督難題。“一把手”將不再直接分管具體事務,實際上是為難以約束的權力設置了隔離帶。這種隔離帶未必一定能防範問題發生,但至少多了一道防火牆,使得貪腐行為的發生不再那麼容易。這樣的限權分權,其目標是追求實現對“一把手”權力的制約與平衡。在現代政治中,對於權力而言,制約和平衡的意義不言而喻。限權分權不等於剝奪“一把手”的權力,而是讓其超越於這些事務。不直管,意味著仍然可以管,但隨著權力的下放,管理的直接主體變了。
  對“一把手”限權分權及“一把手”不再直管具體事務都是不錯的主意,但仍需要加強來自外部的監督,以避免某些“一把手”改頭換面地回收相關權力。在今日國情下,“一把手”權力過大的問題,短時間很難全然改變。要“把權力關在籠子里”,首要關註的,是清理某些地方、部門“一把手”喜歡的“獨攬大權”的亂象。
(原標題:“一把手”的權力確須重新配置)
(編輯:SN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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